当前位置

乡土散话

  著名文学评论家李晓虹在写我的专评《谁还记得乡村的风景》中称:“周伟用心地在乡间的旮旮旯旯里行走和思索,关注那些沉默的灵魂。他用如歌的文字记住他们,用洗练、干净的笔墨把他们的贫困和战胜贫困的努力,把他们的各不相同的命运和对命运的抗争,把他们内心美好的本质写出来,执拗地把笔聚焦在这些已经少有人关注的地方。”

  青年散文家杨献平在《永恒的民间:兼说乡村及其散文写作的出路问题》中也说:“据我所知,自从‘出道’以来,周伟几乎没有涉猎过乡村之外的题材,他的散文都是从‘土地’上冒出来的,是湖南某一片地域,某一些村庄的生动雕像。是一片地域,一座乡村生活场上的人物绘像,一群在乡村大地上喁喁作声、寂寥独行的‘生命风景’。这种不妥协的写作姿态和方向,我觉得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敬意。”

  他们对我的理解和肯定,他们对乡土与底层的关注,令我感动。

  是的,我一直深爱着我的乡土。我的思念之梭,总是在乡村旮旮旯旯里穿引。我睁眼所见、睡眼所梦都是那散落着的山,纤纤溪水,一条扁担路老是挑着土地庙。我的双眼注满了泪水。我独自一人,缓缓地行走在山地田野……

  我一直乡土世界里行走,我一直在思考着行进中的乡村。沉静下来,我的散文之乡渐渐地清晰地起来,树立起来。它——是话语之乡,是回忆之乡,是情感之乡,是生命之乡,是灵魂之乡。

  先说说话语之乡。大家都知道。文学作品的语言是至关重要的,而散文从某个方面来说,甚至可以说语言的艺术。乡土散文也莫不如此。一个人写乡村,写乡村人物的对话,写乡村事物,写乡村的原汁原味,你用富丽典雅的语言,你用城市化的幽默语言,甚至你用欧化的嫁接语言,肯定是不行的。乡村有乡村的话语体系。当然,并不是提倡在乡土散文中大量引用甚至连篇累牍使用方言土语。我认为对方言土语的问题,应该是要有鉴赏的眼光。既生活化,又要文学化。即要有地域性,又要有民族性。即要具独特性,又要具大众性。即要来自心灵,又要来自大地。当然这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绝非易事。不同作家有不同语言风格特点,如有的粗犷,有的细腻,有的豪放,有的婉约。如鲁迅散文的语言简洁凝练、文白兼美,淡而有味、华朴相宜,秀而有骨、壮而有韵。周作人的散文语言舒缓、自然、冲淡、隽永;叶圣陶的清淡平实;沈从文用简约、自然、清新、隽永的语言,更是描绘出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湘西世界;孙犁的真中显美;汪曾祺的融奇崛于平淡;周同宾的朴实凝练;贾平凹的散文语言节奏自然而舒缓,淳静而流畅,语句紧凑而轻盈,短促而佻达;苇岸散文的语言朴素、亲切,充满诗意;刘亮程的散文语言素淡、明澈,充满欣悦感和表达事物的微妙肌理……语言风格的不同,是由作家的美学追求、艺术个性不同造成的。当然,这都是一些大作家。那么我们在乡土散文中如何把握语言呢。我想可以用一句话来阐明:那就是回到话语之乡,精练准确、朴素自然、清新明快、亲切感人。譬如我在散文中常常随意地用这么一些普通的字词,比如“等、怀、单、呷、健旺、在一起、浪、合、扯、瞅天……”等等,表面上我很随意,其实于我自己来说,是经意的,我是想这些普通的字词串起乡村的烟火人生和生命之河,使作品能于平淡中见不平淡,深含生活的经验和哲理。我在《走不出土语之乡》中,直接流露出对乡村语言的依赖和固执的坚守,这看似一种传统的思维,却见出了我对乡村之文脉的留恋和对乡村文化的思考。

  再说说第二点回忆之乡。据精神分析学讲,一个人的记忆分为进入意识的记忆与非意识的记忆。进入意识的记忆是一种高度的概括,是简单、清晰的,也是抽象的。尽管非意识的记忆也许只是一些印象痕迹,一桩小事,甚至是一些缺少前因后果的情景、声音与气息,或者是一刹那的氛围或感觉,但是也只有这些非意识的记忆才会唤醒对经验的回忆。我在写作《看见的日子》以前,脑袋里有时浮现二婆婆的絮絮叨叨,嘴里总是嚼得嘎嘣嘎嘣响的干豆豉。于是通过回忆想象,《看见的日子》记述了一位瞎眼老婆婆与一位初涉人世的少年关于人生的对话。这一番对话,从一个瞎子的口中说出来,足有“一石惊破水中天”的味道。这位老婆婆对人生洞察入微,说出的哲理如同她嘴里嘣响着的干豆豉,清脆,明白。也通过老婆婆的嘴给我们一片想象的天地,描绘出一幅理想的生活图景——神仙的日子。这日子是这样的:细水长流,平平安安过,笑对人生,轻松上路。人人都会走路,但人生之路不好走,有的人走了一半就退缩了,有的人则干脆一起步就已倒下,但是,人生之路总得走完,所以,哭也好,笑也好,平坦也好,坎坷也好,最紧要的是要坚持走完。是的,不管是谁离开故乡,不管你走得多远,那股乡情总是难以忘怀。几回回梦里见到蜿蜒起伏的大山,清清流淌的小溪,长在水田里青青的秧苗,躺在草丛中的憨态大冬瓜,老屋檐下飞出的麻雀,村东头小三子家的那只晒太阳的老黄狗……也许我们能够记忆准确一件事,但若没有回忆,那根本上是寡淡无味的。几碗简简单单的家常小菜,一杯清茶,一碗米酒,边饮边叙,边吃边谈。但却越饮越香,越谈越浓。就在这饮谈之间,让我们重温了儿时的美好时光,摸田螺,睡干草垛,烘火桶,捉蝴蝶,那在月光笼罩下的一夜的清凉和舒畅,这些乡村土味,这些从前的美丽,还有那些重压下却从不屈服的乡村生命,令我们回想无穷。没有回忆,没有想象,就没有美感。在回忆和想象中,在回忆中想象,能让日子鲜活如初,能让思想放飞,在乡村大地上开出美丽的花朵。回忆当然不仅只是对过去的事件的重新勾起,回忆更是一种灵魂的开悟,是灵魂对自己的清洗,正是在此意义上,回忆是一种思。回忆不仅仅是一种纪念,回忆更是一种告别和远离。在回忆中无所顾及,在回忆中冷暖自知。在回忆中和往事干杯。对于章诒和而言,往事并不如烟。诗人西川说有句诗真是说得好“所谓希望,不过是命运/所谓未来,不过是往昔。”所以,在这里我也要说,带着乡村上路,就是带着回忆和想象上路。

  第三点,是情感之乡。这一点大家都好理解,因为人是有感情的。散文作者要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写自己最深切的生命的体悟。《散文海外版》主编甘以雯在一篇刊首语中说,散文作者要真正写出生命深处的感动,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燃烧自己,才能点燃别人。她说,青年作家周伟的散文发表后,读者熙熙天下在博客上评价说:“当读到《春风桃花土酒》时,更如进入了幽远、恬淡的梦境一般。这篇充满泥土气息、乡情风味的文章,字字、句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话、那些景、那些情,对我来说是太熟悉不过了,是我脑海中深藏久远的一个梦,是我意识中挥之不去的一段情啊!被作者如此活脱脱地、娓娓地道出来,对我而言,难道不是一种惊喜,一种舒畅,一种惆怅吗?特别喜欢作者的文字,非常纯粹的乡土气息,风俗、人情、语言都是原汁原味的,不带半点修饰,没有丝毫做作。一字一句都是从现实中得来,一情一景都是直抒胸臆。看惯了矫揉造作、华丽俗艳、故弄玄虚的文字,更觉得清新、自然、纯朴、真淳之可贵。”所以,为读者,为乡土,我们要满怀真情地写作。感动了你自己,才能感动广大的读者。我认为,作品中要充盈着情感,写乡村就要充盈着作家对家乡的热爱和对乡村生命的敬重,即使是写到了乡村人物的悲苦坎坷的生活,也是怀着同情和理解的心来叙述的。比如我在《乡间词韵》里写了三个词:“呷”、“健旺”和“在一起”,想展现的是乡村人豁达、快乐的人生观,表达我对乡村人骨子里的坚韧精神的敬重。在《乡村土味》里我描述了两种土味:“鸡蛋”和家乡特产“宝庆丸子”,既展示了乡村人安贫乐道的生命哲学,也表达了我对家乡的喜爱;在描述《善塘人物》里的“多蔸子”和“华仁懒杆子”等乡村里的小人物时,我更多的是从他们身上发掘出乡村人的质朴、真诚、善良和智慧。而《乙酉清明还乡见闻》所讲述的是我清明节回到家乡时的所见所闻和所感,但字里行间 我总是饱含着对乡土的热爱、依恋,甚至还夹杂着些许无可奈何的慨叹,以及对在商品大潮中即将变得似是而非的淳朴乡土人情的极力挽留。散文是不可以虚构的,写散文最忌讳的是矫情,它打动人的就是作家切身的生命感受,和发自内心的爱与感恩。所以,我在我的笔下,无论乡土风情、乡村人物,乡村物事,无不是充满感情色彩的,或叹,或哀,或赞,或喜,我总是给予真切的关照,带着深深的感恩和敬畏。

  第四点,是生命之乡。乡土散文的写作,首先是从个体生命经验出发。围绕着作者生活的村庄和认识的乡土人物来写的。比如,我在《乡村女人的风景》中写“七娘”、“娥姐”和“兰婶”, 我写娥姐,在这么一段话:“村上周秘书新近死了老婆,拖着三个小孩。娥姐瞧着,就跑去照料。怀哥有鼻子有眼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唾骂娥姐的不是。娥姐气不过,回了娘家。娘家爹娘竟也说,一个女人家不能东跑西颠的。娥姐委屈得落泪。不久就听说她要和怀哥离,怀哥说要离行,留下我的儿。……后来,娥姐和周秘书成了一家人……可老母(周秘书母亲)还存心和她过不去,蛊惑着三个孙子,满村儿嘀嘀咕咕,指桑骂槐。娥姐不能去看自己的亲生儿,又得不到后来三个儿子的承认……日子越过越难。怀哥放出风来,说只要娥姐认个错,离了仍还可以回去。……娥姐就这样硬撑着。娥姐愈来愈不像以前的娥姐。”这样下来,让读者觉得有一种熟稔而亲切的现场及生存气息,还有一种命运的悲怆与人生生命的某些悲哀。因为这个人物及其事迹是真实的,它的大背景便是广阔而具象的乡村世界。还有《乡村男人》里的“五伯”、“瘸叔”和“得福老汉”等等,都是一个个生命具象,有血有肉。我尽可能活生生地呈现着这些个体生命的同时,也呈现出这些乡土人的群体性的生命经验。其实,个人经验,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也是群体的经验,因为生命个体不可能是纯粹的超然物外的个体。对待乡村的每一个人,每一件物事,都要极其真诚地,始终以悲悯之心、尊重生命的个性情怀和思想素质,将更多乡亲的生命形态及命运特点真实“呈现”出来,还他们以真实的血肉之躯和生命原像。在感悟生命的同时,切入当下的生活,折射出时代的风云。在记录心灵轨迹的同时,汇合到时代的洪流中,展示出乡村的变化和时代的变迁。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灵魂之乡。我认为要把散文当作心灵的家园,精神的家园来回归。乡土散文的最终目的,就是灵魂回到泥土。我在写《一个字的故乡》时,把心中的故乡归结为“等”、“怀”、“单”、“想”、“回”五个字,就是想把这些字串起来,串起来便是至情至性的乡土情结,展开来便是弥漫着袅袅炊烟的乡村风景画。后来有评论家说:作者用一个字概括故乡的全貌,那是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的确,故乡是让我们魂牵梦绕的地方,它的山川,它的河流,它的花草树木,它的风土人情,都吸引着我们回归。对于故乡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感,也许它就是作者所说的“等”、“怀”、“单”、“想”、“回”。对于一个身在异乡的游子,对这几个字有太多的感触。在人们的心中,也许故乡永远是最美的,因为它把持着你的情怀,牵动着你的梦恋。不管走到何方,思想却在故乡,灵魂回归大地,这是多么美妙的皈依啊!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乡土散文是泥土的述说。泥土等同于大地。无论是写乡村民俗、风情,还是写村庄普通人的命运,写时代变迁给泥土留下的痕迹,都要来自大地现场,来自内心境界,要把灵魂注入大地。周国平指出,人皆有灵魂,但灵魂未必总是在场的。现代生活的特点之一是灵魂的缺席。乡土散文创作最大的问题,就是灵魂的缺席。而胸怀和境界,是散文写作者面临的最大考验。灵魂是安静的,我们只有安静地写作,深入大地的写作,灵魂在场,精神在场,艺术地展现当下乡村现实与精神困境。我在写《风垛口的老屋》时,感觉到自己自然而然地走在岁月的风垛口,我的灵魂始终随我左右。我把他当做一部乡村农家史,一部浓缩的当代中国乡村史来写。老屋就是一个活着的见证物,要让人读了,产生出一些悲怆,一些心酸,一些牵情,一些愉悦。我在写作时,我的灵魂在回归,在震颤。是的,只有首先震憾了作者自己,才能最后震憾所有的读者,我想这才是文章的魅力所在。也只有这样,我们的作品才能让我们自我的世界和读者产生共振!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中国玉竹之乡
  • 中国楹联文化县
  • 商贸之都
  • 代表委员风采
  • 邵东政务
  • 文明邵东
  • 图片邵东
  • 影像邵东
  • 邵东文艺
  • 天下邵东人
  • 学习园地
  • 新闻中心
  • 邵东风貌
  • 书记市长报道集
  • 邵东生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东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