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株洲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与置换工作的实地考察和对我县实际情况的市场调查,结合网上查询浙江宁波市、绍兴市、天津市、牡丹江市、怀化市、湘潭市等地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与置换的成功经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到期报废瓶及“螺丝瓶”的回收价格
“螺丝瓶”已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政府强制要求报废,与其它到期报废的钢瓶统称为“报废瓶”。“报废瓶”送到检验单位后,要先进行拆卸瓶阀和焚烧,确认没有危险后进行切割或压扁处理。因此,“报废瓶”的回收价格只能按废铜、废铁的市场回收价格在扣除运输和破坏性处理成本后核定。瓶体废铁净重
二、关于自有产权气瓶置换的评估价格
市场现购买新钢瓶价格每只在167元左右,报废钢瓶的回收价格为42元左右,国家标准2006年版《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规定每只新钢瓶使用8年,所以,钢瓶月使用折旧费为1.3元。
计算公式为:(167元-42元)÷(8年×12月)=1.3元/月。
1、8年内尚未检测钢瓶的置换价格
计算公式为:置换价格=167元-已使用月份数× 1.3元/月
对照表:(2011年10月为例)
出厂时间 |
已使用月份数 |
置换价格 |
2011.9 |
1 |
165.7 |
2011.8 |
2 |
164.4 |
2011.7 |
3 |
163.1 |
· · · |
· · · |
· · · |
2003.9 |
95 |
43.5 |
2003.10 |
96 |
42.0 |
2、已检测过但在有效使用期内钢瓶的置换价格
计算公式为:置换价格=42元+有效使用月份数×1.3元
对照表:
有效使用期 |
有效使用月份数 |
置换价格 |
2011.10 |
1 |
43.3 |
2011.11 |
2 |
44.6 |
2011.12 |
3 |
45.9 |
· · · |
· · · |
· · · |
2015.8 |
47 |
103.0 |
2015.9 |
48 |
104.4 |
三、产权转移后,关于用户使用钢瓶的费用问题
产权转移后,用户只需向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站交纳气瓶押金167元(可以用本户原钢瓶置换金额抵减)。用户租用气瓶充装站气瓶,气瓶充装站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折旧费(租用费)、气瓶检测费等。用户要妥善保管好押金凭据,以后如不需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凭押金凭据退瓶,并退回押金167元。
四、产权转移后,关于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问题
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产权转移后,由液化石油气储气站直接向用户供气,其零售价格=气源平均进价+运杂费+综合管理费用+税金+送气费,综合管理费用原则上按气源平均进价加运杂费之和不超过15%的综合管理费率核定,其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及附加、灌装费、折旧费、修理费、管理费、气瓶检测费及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