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份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驻公安局纪检组积极督促推进公安局严格遵循“实”“细”“严”的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截至12月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533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414人,查纠涉矿5人。根据督查结果,驻公安局纪检组进一步明确要求,对查出问题的公职人员、不如实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以及不及时清退的公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要求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出手续,及时向组织报告。
下阶段驻公安局纪检组将继续加强对公安局民警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督查,发现问题,或有群众举报投诉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