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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展•人大工作篇

  1978年,因文革而中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1981年,邵东县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邵东的实践和发展揭开了崭新序幕。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准确把握县情和人大工作发展规律,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0年,承载重托:科学决定重大事项

  履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权力,在实施决定权的实践中,邵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40年书写出了一段又一段优美的乐章。

  1981年以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关于开发吨粮田、建设亩产吨粮县》、《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等一系列关于产业发展的决定、决议的出台,推动了邵东经济的大发展,促进了“兴工旺商,富民强县”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县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在县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关于在全县推动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决议 》、《关于设立“邵东县昭阳产业基金”的议案》,为振兴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乡风文明和创新富裕宜居邵东建设做出了贡献。

  40年来,邵东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慎重地就本行政区域内的一些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从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批准,到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从财政经济的发展,到内务司法工作的开展,邵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路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不断加强。

  40年,不辱使命: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执法检查不断深入,工作评议不断成熟,财政监督不断加强。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和保障了邵东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40年来,先后对《农业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环保法》和《科技进步法》等15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71次。上下联动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每年围绕“四行活动”,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

  1991年12月至1992年5月,常委会对全县司法机关工作开展评议,促进司法机关纠正错案6件,侦破积案20件,处理拖案42件,抓获违法人员273人,收缴罚款10万元,清退违纪联防队员5人,一时成了街谈巷议的热点。2017年,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启用专题询问这种刚性监督手段,对全县教育工作依法开展了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效果。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议》,督促政府颁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逐步规范。2009年以来,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对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加大了审议力度,审议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了审计建议的落实。

  40年,坚持民主:逐步规范人事任免

  40年来,邵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先后进行了10次换届选举工作,并指导了历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探索、总结了许多经验和做法。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邵东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定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是先由党组会议听取县委有关部门对拟任免人员的情况介绍,统一思想。二是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三是建立拟任发言、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调查等制度。四是对被任命人员提出依法履职要求,从十七届人大开始,新任职人员均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截至2017年底,历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67人次。

  40年,探索创新: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邵东县历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选举工作和发挥代表作用,努力为代表做好服务工作,形成和完善了一套支持和保障代表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

  注重代表争先创优。常委会开展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评选、表彰和宣传优秀代表,涌现出赵满珍、尹志秋等一大批先进代表和活动积极分子。2004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向市县人大代表宁西平同志学习的决定》,把宣传代表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刘长庚、李建中、敬仕求、唐祥明等市县代表的先进事迹入编《中国人大年鉴》。

  注重拓展活动平台。分级分选区建立了代表活动小组,加强了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办事处人大联工委和代表活动小组建设,做到“有阵地、有组织、有制度、有主题、有经费”,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从2014年6月开始,全县各乡镇(街道)按照“七有标准”,建立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在全市属于首创。

  注重督办代表建议。常委会把办理工作列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答复率、走访见面率、代表满意率及解决问题率逐年提高。截至2017年底,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收到代表提出的22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得以批转落实。所涉及的水库维修、城乡环境卫生、水土保持、交通安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等重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40年,砥砺前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40年来,邵东县人大常委会多管齐下,始终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作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关键性工作来抓。

  组织机构逐步健全。1981年1月13日,邵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邵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提案信访组、法制组。1984年7月6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决定设一室三组,即办公室、财政经济组、法制组和教科文卫组。1986年7月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设一办四委,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1988年增设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1989年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94年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式定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08年至2011年又进行了委室调整,县人大机关最终确定为六委一室,有在职干部职工39人。

  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制订、修改和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邵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邵东县人大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30多项制度,加强了办文、办会、办事管理,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针对人大工作法律系统化、知识多样化、工作规范化的特点,坚持例会制度和每月固定日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同时分期分批委派干部参加省市县各类培训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服务水平。

  人大特色逐步凸显。常委会重视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深入探讨人大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在县人大常委会设立10周年为周期的纪念活动中,充分宣传了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效果,先后编写了《人大代表风采》、《代表必读》、《辉煌历程》、《光辉岁月》和《翰逸神飞》。2005年在全市县级人大中率先开通了邵东人大网。截至2017年底,编发《邵东人大》109期、公报237期,办刊水平明显提高;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文章2200余篇,《金色的旋律》、《邵东代表工作花艳果香》获全市人大系统“最佳新闻报道”奖。

  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在全县的莲江、苏家、水井等10多个村办点,或建整、或扶贫,助力打造美丽乡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欢迎。常委会领导参与全县分线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做出了贡献。新农村建设、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40年实践,40年发展;40年风雨兼程,40年铸就辉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中共邵东县委的领导下,邵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秉承历届人大的优良传统,弘扬“团结拼搏,艰苦创业,务实开拓,敢为人先”的邵东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创新富裕宜居邵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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