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邵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邵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1月22日邵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邵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邵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邵东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邵东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邵东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邵东县人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邵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邵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八)选举邵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

(九)其他事项。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中国玉竹之乡
  • 中国楹联文化县
  • 商贸之都
  • 代表委员风采
  • 邵东政务
  • 文明邵东
  • 图片邵东
  • 影像邵东
  • 邵东文艺
  • 天下邵东人
  • 学习园地
  • 新闻中心
  • 邵东风貌
  • 书记市长报道集
  • 邵东生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东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