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县召开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核查工作会议


43日,邵东县纪委监委召开会议,就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核查工作进行部署。

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共邵东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政纪(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知》指出,为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纪律处分决定及时准确地传达、执行,根据中央纪委下发的《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在在全县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11日至20181231日)党纪政纪(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核查工作。

核查内容包括党纪政纪(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入受处分人档案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传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晋升职务和工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奖励(评先评优)等情況;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情况;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后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办理情况;受到司法处理(刑事处罚、有罪免刑、不起诉)和行政处罚(涉黄賭毒、酒驾、寻衅滋事等处罚)人员应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务)处分的情况;其他有关党纪政纪(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情况。

核查工作分自查、抽查和责任追究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320日至430日):各单位根据核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逐人收集处分决定执行资料,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台账,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430日前将填写的《党纪政纪(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附件)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与总结材料一并报送给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由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装卷备查。抽查阶段(51日至516日):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采取不听情况汇报,直接查阅案件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文件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題,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责任追究阶段(517日至630日):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对典型间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中国玉竹之乡
  • 中国楹联文化县
  • 商贸之都
  • 代表委员风采
  • 邵东政务
  • 文明邵东
  • 图片邵东
  • 影像邵东
  • 邵东文艺
  • 天下邵东人
  • 学习园地
  • 新闻中心
  • 邵东风貌
  • 书记市长报道集
  • 邵东生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东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