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2名消费者周某和张某来到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进行投诉,声称在某建材店购买的厨房门及阳台门与合同约定不符,请求工作人员帮助挽回经济损失。
据了解,2020年11月份,周某和张某在某建材店内,分别订购了阳台门及厨房门等门窗,并就门窗款式、材质、规格、型号等与商家签订了购货合同。但是当商家上门安装之时,2位消费者发现,门窗规格与合同约定的不符,其中张某家的门窗已安装完毕,周某家门窗到货后则没有安装。
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并且仔细查看了消费者所提供的订货合同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判定商家违反合同约定。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消费者与商家达成协议,由商家分别赔偿消费者各13000元,合计赔偿26000元,商家当场支付了赔偿金额。
工作人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并妥善保存各类消费凭证及消费合同,方便日后在进行消费维权时作为有力武器。如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反映。他们表示,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秉承消费维权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履职尽责,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