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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14人,其中11名学生!邵东市一仓棚式货车驾驶员因非法载客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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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下午,邵东市对一起仓棚式货车违法搭载19人的案件提起公诉。经邵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告人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据了解,9月20日6时10分,当事人宁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棚式货车从邵东市野鸡坪镇中山村出发前往佘田桥镇送学生与村民上学和赶集,途径邵东市佘田桥镇政府地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核实,宁某的货车核载5人,实载19人,其中11名学生,属于严重超员;后经进一步盘查发现该车未进行年检、未购买机动车强制险,且非法载人并从事校车业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宁某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条件。但因宁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邵东市人民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大家不要非法从事非法营运车辆接送旅客,尤其是接送小孩,大家要以我为戒。”被告人宁某后悔地说。

一审:金娜 二审:羊丽平 三审:申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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