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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邵东市第三届贺绿汀文艺奖评选的通知

市法院文联、佘田桥镇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文艺组织:

邵东市贺绿汀文艺奖是中共邵东市委、邵东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的政府奖。根据市委、市政府《邵东县贺绿汀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邵办文〔2015〕3号)文件规定,第三届邵东市贺绿汀文艺奖评奖工作于2020年1月底正式启动。

现将《邵东市第三届贺绿汀文艺奖评选实施细则》印发,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严肃、规范地组织好作品推选工作,并于2020年2月21日前将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文联。

邵东市贺绿汀文艺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联(地址:邵东市政府机关大楼1224室)。

联系人:蒋金龙,联系电话:2709788。

附件:1.邵东市第三届贺绿汀文艺奖评选实施细则

2.邵东市第三届贺绿汀文艺奖作品申报表

中共邵东市委宣传部

2020年1月22日

附件1

邵东市第三届贺绿汀文艺奖评选

实 施 细 则

为促进我市文艺事业大发展,深入实施文化创优工程,彰显邵东文化魅力,通过开展评奖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发现、培养和推出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繁荣文艺创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有道德、有温度、有筋骨,为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精品,更好地发挥文艺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根据《邵东县贺绿汀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邵办文〔2015〕3号)规定,特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

一、评选原则

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获奖作品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创造、时代风尚的积极健康的思想内涵和高尚美好的精神追求,艺术创作严谨、精美精湛,制作精良。

二、评奖门类和范围

(一)评奖门类

本届贺绿汀文艺奖评奖门类包括:文学、音乐、影视戏剧、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共七个门类。

(二)基本条件

作品必须在市级以上权威文艺刊物上公开发表(不含各类选集及增刊),以及在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文联及所属协会、文化主管部门独立主办的文艺展演评奖活动中获奖、展出或演出。(此项要求是独立主办,但是实际情况是联合举办的多,在评选的时候,原则上以独立举办的优先,联合举办的次之。专著出版公费出版者优于自费出版者。)

(三)申报作品要求

1.凡由我市文艺工作者(含自由职业者)在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并演出、播映或参加市级以上展览、发表的,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评。

2.曾参加过上届本奖项评奖,但未获奖的文艺作品,经过修改加工,艺术质量有显著提高或本次评奖年度内获得过大奖的作品均可参加本次评奖。

3.文学作品中包括在市级以上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的各种体裁文学作品和文艺论著。须提交正式出版物一式5套并附正式出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作品出版、发表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出版社、出版时间、发行量、再版情况、发表刊物名称、发表时间、转载情况、社会反响等。音乐类作品以制作完成的音频形式参评,不接受单篇歌词或曲谱参评。舞蹈以舞台呈现后录制的影音资料形式申报参评,不接受剧本、脚本申报参评。不接受综艺晚会申报参评,其中的优秀节目可申报参评。

4.每名申报者申报作品不得超过2件。

(四)作品规格

大型作品:文学作品及文艺理论专著20万字以上、戏剧、电影、电视连续剧、多乐章音乐作品(交响乐、民乐、歌舞剧音乐)。

中型作品:文学作品及文艺评论专著10万至20万字、电视文艺、广播文艺、音乐作品(单乐章交响乐、民乐作品)、舞蹈、曲艺(小品)、杂技、美术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20厘米(高)×200厘米(宽),雕塑作品规格以原件可以正常运输送至领导小组参评为尺度)。

小型作品:文学作品及文艺评论文章10万字以内(含单篇)、音乐作品(单件器乐曲、歌曲)、美术作品(装裱后尺寸不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书法、摄影、民间文艺。

(五)报送材料

1.作品。参评的戏剧作品报送光盘2套;音乐作品报送CD 2套;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作品原则上报送原作并随申报表报送原作八寸照片(每份申报表附一张照片);文学、文艺理论和文艺评论专著各报5部作品(著作)原件。

2.佐证材料。作品发表、演出、播出、展出的相关证明材料(许可证、证书、报刊等复印件)、获奖的证书复印件等。

3.辅助材料形式。申报材料纸型为A4,按每件作品相关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每套5份材料包装完整,标示清晰。所有表格(打印稿一式五份)与作品一并报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品申报表中申报作品信息不详实或未加盖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4.作品退还。评奖结束后,美术、书法作品原件统一返还,其他作品不退。

5.报送时间。申报作品请于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21日报送邵东市文联办公室。

6.报送地点:湖南省邵东市政府机关大楼1224室。

三、评奖办法

评奖工作在第三届贺绿汀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1.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条件的作品进入初评。

2.初评:领导小组组织市内有关专家开展初评,按照不同艺术门类组成7个评选小组,每组3名评委,设组长1人,对相关门类作品进行初评。有作品申报参评的专家,原则上不担任相应门类评委。

3.联评: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市专家对初评入选作品进行评选。按照每个门类设贺绿汀文艺奖1名,提名奖2名,优秀奖3名的要求评出本次评奖结果。坚持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门类三个等次奖项都可空缺。

4.终评:由领导小组将联评结果报市委宣传部进行终评确定。

5.公示:评选结果在市内新闻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四、组织领导

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贺志炜任主任,市文联党组书记林祎,市文联主席李春龙,市文旅广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莹任副主任。

五、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21日。

评选时间: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10日。

颁奖时间:评选结果公示后择时颁奖。

附件2

编号:

第三届贺绿汀文艺奖

作品申报表

类别:

项目:

作品名称:

申报作者:

联系电话:

贺绿汀文艺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说 明

一、本表请用黑色水笔填写,书写应字迹清晰。

二、本表一式两份,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

三、本表栏目内容要求:

1.封面:编号由评选办公室填写,类别、项目(分别按评奖项目设置)、作品、作者由个人填写。

2.由作者个人(或多人合作)创作的项目,不必填写“单位集体创作作品”一栏;集体参与创作的综合性项目,可不填写“作者艺术简历”栏。

3.作品内容简介:填写作品的内容简介及艺术特色。

4.作品使用、获奖情况:填写该作品何时何处发表、出版、演出、播放、展览被收藏等内容。在市级以上评奖中的得奖情况或该作品的发表、出版、演出、播映、展览后受到的社会评价(有评价文章应附上有关文章)。

5.单位意见由作者所在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协会填写或自荐意见。

注:作品参评资格由市文联审核,提交本表同时提供发表、展览或演出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5份、打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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